本館協助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。
1.為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,文化部於112年增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(簡稱文創法ˋ)第10條之1,針對藝文表演票券常見的黃牛行為「加價轉售」及「以不正方式券」加以規管。
2.為避免藝文活動消費者違反相關規定,請不要購買黃牛票、轉販售票券不得加價、不得以不正方式(例如使用外掛程式)購買藝文表演票券,以免觸法。
1.為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,文化部於112年增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(簡稱文創法ˋ)第10條之1,針對藝文表演票券常見的黃牛行為「加價轉售」及「以不正方式券」加以規管。
2.為避免藝文活動消費者違反相關規定,請不要購買黃牛票、轉販售票券不得加價、不得以不正方式(例如使用外掛程式)購買藝文表演票券,以免觸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