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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會議及展覽防疫管理措施指引」會展活動試吃及佩戴口罩規定,並自即日生效。

Announcement
TaiNEX 1
TaiNEX 2
Published: 2022.3.2

依據:「會議及展覽防疫管理措施指引」第2點第2款第2目、第3點第1款第2目及第3款第2目之6、7規定,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2月24日公布之適度放寬防疫措施。
公告事項:

一、會展場館內及參加活動期間,於室內外拍攝個人/團體照、直播、錄影、主持、報導、致詞、演講、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,得免戴口罩;但仍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,且倘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,仍應戴口罩

二、會展活動現場開放試吃

 

來源:  經濟部 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