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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修正「會議及展覽防疫管理措施指引」,並自111年5月16日起生效。

Announcement
TaiNEX 1
TaiNEX 2
Published: 2022.5.20

一、進入本館請務必全程配戴口罩、量測體(額)溫、保持社交距離,匡列原則依據指揮中心措施。
二、為強化民眾自主防疫、提升疫情調查效率及發掘可能風險個案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優化「臺灣社交距離APP」相關功能,歡迎下載使用。

依據: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5月12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243號函。

公告事項:旨揭管理措施指引另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(網址:https://www.cdc.gov.tw/

首頁/傳染病與防疫專題/傳染病介紹/第五類法定傳染病/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/管制措施(二級資訊陸續更新)/經濟部。

來源: 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 會議及展覽防疫管理措施指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