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築相關設施合格認證
建築相關設施合格認證
相關標章及設施文件:
維護管理規定:建築法第 77 條第 3 項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。相關證明資料:臺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自主檢查合格標章(如下圖)。
黃金級綠建築標章(如下圖):
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:
維護管理規定:依消防法每半年執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。
高低壓設備
維護管理規定:電業法
相關證明資料:檢附用電裝置檢查紀錄表(如下圖)。
註:高低壓設備係委託勇帥電氣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每半年檢查,檢附本(115)年資料以茲代表。
昇降設備
維護管理規定:內政部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四第九項規定檢查管理辦法。
